(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10月19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袜管家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张小姐反映称:“2012年5月30日,我在袜管家下单,订单号为2012053022499345。
依据合同,我的服务期将截止到2013年5月30日,期间我可以在不违反约定下,无限次领取丝袜,估算一下我至少可以正常领取30次。
直到10月18日,我因十几天都没收到发货信息,故登陆网站查看,才发现无限装服务停止,但我的服务周期还不到一半,期间共领取了12次,客服按他们的方式(袜子价格的七折乘领取次数)结算后,我是得不到退款的,而且还显示我是占了便宜的呢。
这种有服务周期的买卖合同,在买家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卖家提前终止合同,没有赔偿不说,也应该按照服务期来计算退款呀。
网购时,商家随意更改增加合同条款,我们根本就无法阻止。为了限制领取次数,袜管家每次的发货时间根本就不是所承诺的2个工作日,除了第一次发货很及时外,之后都在一个星期以上,而且还推出了健康指数,那个指数只减不增,我多次留言希望了解其计算依据都无果,其网站用户评价也只显示好的不显示差的。
袜管家推出的无限装服务在未满一年服务周期时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订单,虽说会按产品的七折价格折算退款,但和最初合同约定相差甚远,基本都无法得到退款当初也是看留言不错才订的袜子,现在感觉无法行使消费者的权利,完全是商家说怎样就怎样。”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如若发生商品缺货、变动等情况应该及时向顾客解释清楚。商家单方面的决定,造成对消费者经济损失,理应由商家买单。
据《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主要是淘宝卖家)、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俏物悄语、买特网、唯品会、腾讯电商、1号店、国美旗下库巴购物网成为的“2012上半年度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文/筱萍)